今遇蘭。貳
校園裡不允許男女學生私下見面,有時候在家即使是同性朋友邀約或者同學會亦不得參加。這個世界的聲色離得好遠,縱然想像繽紛,靡靡想像,我仍舊孤傲且清冷的站在這裡,站在廣漠裡的一片綠洲,生命蓬勃卻還是嚮往海市蜃樓。
回到宿舍向著床位角落悄悄打開保鮮盒,「你又透過什麼機會偷偷請託同學轉交?」盒身還有些餘溫,雞塊下方墊著一層炸物專用吸油紙。另張細長紙條只有簡短一行字:「妳愛吃的,我就親手做。」以透明膠帶貼在盒蓋內側。
此一刻鐘我告訴自己可以答應你,但這個聲音僅僅傳送到腦袋,沒有穿透那顆心。它只是日復一日如常跳著,沒有回音。那年蟬嘹、涼夜如水,晚自習社團演練,你懷抱吉他自彈自唱一曲「挪威的森林」。只是彈著唱著,只是聽著又聽著。
在話筒兩端和你共度了半個暑假,如果說情話聽多不醉,若非言不夠甜語不似蜜,那就是喝多嘔出胃酸反倒清醒。「分開吧。」我說。
「康說要追那個學妹!」室友一副眾所皆知的模樣盯著我的反應。「不准,我說不准。」對著還在等候的眼神追補一句:「沒有為什麼。」不知何時開始,傳話和傳紙條一般固定班底,誰和誰都自知該將哪個此傳給哪個彼。
「為什麼不行?又是沒有為什麼!」聽說你既惱又氣,接著我收到充滿憤慨的一封信,除了當初寫錯字讓你罰寫二十遍,字數這麼多的還是頭一回。
就依你以為的以為吧!沒解釋原因是學妹的直系學姊、我的好朋友不同意,因為我的「不准」絕對比這個理由更有力,而你也確實平息憤慨,就此打消念頭。